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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癜风治疗的特殊性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4日

  常规治疗中,不宜在儿童中使用的:

  (1)系统口服皮质类固醇激素:会出现系统或局部的副作用;

  (2)puva:具有一定的光毒副反应,12岁以下儿童不宜;(3)局部puva:5岁以下儿童不宜;(4)手术移植:儿童难以配合。

  常规治疗中,可在儿童使用的:

  (1)局部外用低中效皮质激素:较为广泛,倾向于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适确得霜治疗儿童白癜风小于3个月安全(一般主张用2周停1周),大于3个月提倡间断使用,其有效率为50%左右;

  (2)免疫增强剂:tf、左旋咪唑等,左旋咪唑6-10岁,100mg/d,2天/周;6岁以下,50mg/d,2天/周;

  (3)微量元素;

  (4)口服3-mop(0.3mg/kg/次)+日晒,不宜连续2天,疗效71%左右;

  (5)l-苯丙氨酸+uva:注意肝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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