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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皮肤病饮食禁忌之“发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何为皮肤病饮食禁忌之“发物”“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汉日辞典》(日文)发物条释:“一般认为,是刺激、加重外伤、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如羊肉、海参、鱼、是等物品”。中医认为“发物”多是一些具有辛温发散、温燥助阳、荤腥腻滞之性的食物。

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

1.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大蒜、白酒等;

2.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芥菜、腐乳等;

3.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

4.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

5.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杨梅等;

6.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荞麦、芡实及各类豆制品。

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葱、蒜、韭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獐肉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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